总有些这样的时候,正是为了爱,才悄悄躲开,躲开的是身影,躲不开的却是那份,默默的情怀,月光下踯躅,睡梦里徘徊,感情上的事情,常常说不明白,不是不想爱,不是不去爱,怕只怕,爱也是一种伤害。
也只有在年轻的时候才喜欢拿承诺和感情来捆绑他人,说一些天长地久,永不离分的誓言。却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,单纯的靠感情和誓言是很难维系的,在生活里摸爬滚打上几年,大家都变了性情和观念,渐渐的就对彼此失去兴趣了。所以现在都会告诉自己,仍旧要对他人报以热情,但不要造成压力和困扰。
我想,恋爱的最佳年龄大概在十六岁到二十一岁之间。个人差异当然是有的,不能一概而论,但若低于这个,难免显得稚气未退,看着让人发笑;而若过了二十一岁甚至年届三十,必有现实问题纠缠不放。倘年纪更大,就多了不必要的鬼点子。
每个人也许都爱上过不爱他的人,永远忘不了那时掉过的眼泪和受过的委屈。许多年后,回头再看,他又有哪点配得上我?在人生的长途比赛中,我是比他当时喜欢的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,只是他不懂我的好。多傻啊!那时为什么没有告诉他:你总有爱我的一天,但是,到了那天,我早已经不爱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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